近日,某论坛网友因为回国了一阵,回来收到了来自物业委员会换屋顶的会议纪要, 并且已经通过投票换屋顶,各个物业主应交的费用和总费用也已经明示, 但是呢网友发现这费用太高了,如果给他的公司做,本身他就是做这个行业的, 只需三分之二的费用,何况还是40、50个物业住,这可是一大笔钱。
离施工还有几个月, 这名网友想找各业主商讨, 推翻已经通过的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, 询问不知有多少可能性。
一般情况来说,投票是具有法律效率的,可能性为零。
但是根据共管物业法:20% 或以上联名要求,立即停止签约,可以重新召开业主大会。
要推翻这个,有点难度。
第一,推翻之前的投票。
第二,获得大家支持选择他自己的公司做。
建议:好好研究下获选公司的价格到底包含哪些部分,有的换屋顶还要有多少年的保修维护等等的。还要,如何向其他住户宣传自己的公司值得信任?不是价格低就能取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