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房屋交割交易未能完成,地产代理和公司需要收集正确的信息,明确客户的权益,以及己方收取佣金的权利。
道致交易无法完成有以下5种情况:
买家因为财政困难无法完成交易
在这种情况下,最理想的解决方法是商讨延迟成交,以便买家适时应付周转。为了争取卖家首肯,买家可能要支付额外按金,并且就新交易期支付相关利息。
如果无法延迟成交,卖家可以通知买家,鑑于买家违约,卖家将会重新放盘,也会没收买家按金,并且追讨成交价一旦下跌的差价。例如,物业原以30万元售出,按金5,000元。若买家没有完成交易,卖家再次放盘时隻能以28万元售出,在这个情况下,卖家可以向买家追讨2万元差价。即使新售价高于原价,卖家仍可以没收原买家5,000元订金。
2. 在以上情况,如果买卖双方签署解除合约(mutual release),指示放盘经纪把按金退回买家又怎样﹖
如果双方签署了“解除合约”,卖家无法向买家索偿,经纪必须根据指示,把按金退回买家。
3. 要是物业所有权方面出现问题,又或者物业有租客违反协议,不肯在交割前迁出,道致无法完成交易又会怎样﹖
在这情况下,卖家通常无法向买家索偿。不过,负责放盘的经纪公司可以向卖家徵收佣金,因此在签署“解除合约”前必须谨慎。
4.如果交易无法完成,在物业重新放盘之前,作为放盘经纪公司,可以获得什么﹖
由于你未必会知道交易无法完成的原因,你应等候“合约解除”,或者卖家代表律师鑑于买家违约后提供的书面指示。你可以继续在市场上把物业放售。
5.买卖双方的经纪公司需要签署“解除合约”吗﹖
法例上没要求买卖双方的代表经纪签署“解除合约”。不过,即使经纪公司没有签署相关文件,代表卖家的经纪也必须遵照买卖双方的书面指示,处理所保管的按金。
如果经纪因为忧虑会否有权追讨佣金,而对是否签署“解除合约”感到犹豫,那么在处理相关文件前,应先征询法律意见。
当你明白交易无法完成的处理方法时,希望你可以踏出正确一步,即使遇到类似情况,也可以保障自己或客户。